20/04/2026
新世界發展匠心築就,Pavilia Collection¹ 巔峰之作,港鐵大圍站上蓋臨河 ²地標式大型住宅項目,「柏傲莊 III THE PAVILIA FARM III」,享最前席河景³,飽覽城門河優越全景視野³。全球十組頂尖國際級設計團隊⁴,共築傳世之莊。三期全新會所 SKY HOUSE⁵及昇華版「ALPINE CHALET」風格住宅大堂⁶ 矚目登場。壓軸鉅獻,臨河地標 ²。柏傲莊 III,成就傳奇。
#柏傲莊 III
1. 「PAVILIA COLLECTION」系列是指包括柏蔚山、柏傲山、柏傲灣、傲瀧、柏傲
莊、柏蔚森、皇都、滶晨及滶蘊在內之不同住宅項目,各項目分別受其各自之批地文件管轄。上述之其他住宅項目與發展項目或期數無關。「PAVILIA COLLECTION」僅屬推廣名稱,不會用於或出現於建築圖則、買賣合約、公契、轉讓契或其他業權或法律文件中。
2. 臨河地標是指柏傲莊位置臨近城門河。僅為發展項目及期數周邊環境及設施之大概描述,並不反映發展項目及期數中任何住宅物業可享有之景觀,僅供參考。發展項目及期數周邊之建築物及設施可能不時改變。賣方就此並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景觀)。賣方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3. 柏傲莊 III 屬整個項目享最前席河景的意思是位置上最靠近城門河,部份單位更可享城門河景致。僅為發展項目及期數周邊環境及設施之大概描述,並不反映發展項目及期數中任何住宅物業可享有之景觀,僅供參考。發展項目及期數周邊之建築物及設施可能不時改變。賣方就此並不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景觀)。
4. 「全球十組頂尖國際級設計團隊」包括:負責會所設計的 Snøhetta、燒烤亭設計的
Avanto、園景設計的 Ohtori、燈光設計的 Sirius Lighting Office、燈光設計的 Lighting Planners Associates、Farm House 農景廚館設計的 NC Design & Architecture、室內設計的 BTR Workshop、園景設計的 ALN、燒烤亭設計的 Daydreamers Design 及建築設計的呂元祥建築師事務所。
5. 會所及園林位於發展項目第一期至第三期內,發展項目所有期數內的住宅物業的業主、住客及其賓客均可使用會所及園林及康樂設施,惟須遵守公契、相關政府牌照、規例的條款及規定,並可能須支付費用,各項設施之收費、使用條款及細則由管理公司或相關之服務提供者最終所訂為準。園林及會所及康樂設施於住宅物業入伙時將未必可以即時啟用。賣方亦保留權利更改發展項目或期數之圖則(包括園林及會所之面積),以相關政府部門批准為準。會所及其不同康樂設施之開放時間及使用受相關法律、批地文件、公契條款及現場環境狀況限制。所述之會所、園林及/或其不同設施之描述或命名僅作推廣之用,不會用於或出現在建築圖則、買賣合約、公契、轉讓契或其他業權或法律文件中,有關名稱可能在發展項目落成時或其後有所改變。賣方亦保留權利更改發展項目或期數之圖則(包括發展項目及期數之布局和設計及園林、會所之面積、設施、間隔、設計、布局、用途等),並以相關政府部門批准為準。所述之設施及設計未必一定會於發展項目或期數落成後提供或出現。相關服務之細節及提供以管理公司及/或有關服務供應商之安排與決定為準。相關服務可能需要另行收費。上述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景觀)。
6. 「ALPINE CHALET」泛指期數相關部分的設計概念,並非表示期數任何住宅物業或其他部份的指明或實際建築物料或用途。此設計概念未必適用於發展項目及期數內所有或任何住宅物業。所述之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資料僅供參考,未必適用於發展項目及期數內所有或任何住宅物業。裝置、裝修物料及設備以買賣合約條款及條件為準,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
賣方就發展項目第三期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的網址: www.thepaviliafarm.com.hk/tpfiii #
區域:沙田。街道名稱及門牌號數:車公廟路 18 號。本廣告/宣傳資料內載列的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純屬畫家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有關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並非按照比例繪畫及/或可能經過電腦修飾處理。準買家如欲了解發展項目的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賣方亦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由賣方為施行第 2 部而就期數指定的互聯網網站的網
址。發展項目名稱:柏傲莊。發展項目期數名稱:發展項目第三期稱為「柏傲莊III」(下稱「期數」)。柏傲莊 III 之住宅部分包括第 1 座(1A 及 1B)及第 8 座(8A 及 8B)。賣方: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作為“擁有人”)、玨基有限公司 (作為“如此聘用的人”)(備註:“擁有人”指期數中的住宅物業的法律上的擁有人或實益擁有人、“如此聘用的人”指擁有人聘用以統籌和監管期數的設計、規劃、建造、裝置、完成及銷售過程的人士。)。賣方的控權公司: 擁有人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 的控權公司: 不適用。如此聘用的人 (玨基有限公司) 的控權公司: 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期數的認可人士及該認可人士以其專業身份擔任經營人、董事或僱員的商號或法團: 呂元祥建築師事務所(香港)有限公司之梁傑文先生。期數的承建商: 協興建業有限公司。就期數中的住宅物業的出售而代表擁有人行事的律師事務所: 的近律師行、孖士打律師行、高李葉律師行。已為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或已承諾為該項建造提供融資的認可機構: 不適用。已為期數的建造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人: 新世界金融有限公司。本廣告由如此聘用的人在擁有人的同意下發布。賣方建議準買方參閱有關售樓說明書,以了解期數的資料。詳情請參閱售樓說明書。本廣告/宣傳資料及其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亦不得詮釋成賣方作出任何不論明示或隱含之要約、陳述、承諾或保證(不論是否有關景觀)。
製作日期:2026 年 4 月 13 日